社會新鮮人注意 租屋簽約5要素 不可不知
( 2008/06/23 09:00 時報資訊 )工商時報 許(清爭)文卅台北報導
畢業季來臨,將從學校畢業轉入職場的新鮮人,因為就業轉在外面 租屋,必須靠自己面對租賃大小事,房仲業者說,簽約是房屋租賃最 重要一環,很多事都是在簽約時沒有注意五大簽約事項而衍生的,新 鮮人一定要注意。
1.請房東出示所有權人證明:太平洋房屋副總經理李珠華指出,要 禮貌委婉的請房東出示其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單,以確定其為所有權人 ,如果是二房東,也要請原房東出示允許再轉租的同意書,以避免租 押金被騙走。
2.在簽定租賃契約前,要仔細閱讀過所有條文:租賃契約是為保持 良好租賃關係而訂定的,為了保護權益,在簽約前,務必詳加審視, 和房東溝通清楚再簽字,目前市面上,大家所普遍使用的合約皆為一 般制式的合約。
3.契約載明各項費用分攤原則:租賃契約的重點,除了租金、押金 、支付時間(按月、季或年)及付款方式,基本上還包括水、電、瓦 斯、管理費、電話費及網際網路等費用負擔歸屬,設施及家具毀損時 的修繕責任等。
另外,如果是以現款給付方式支付房租,房客應要求房東開具收據 ,作為日後的憑證及報稅扣抵所得的證明。如果房東要求用ATM轉帳 來支付房租,簽約時,房客最好將帳號註記在契約中,國稅局才會認 定房客有支付租金的行為。
4.押金:李珠華說,一般而言,房東會要求房客支付2個月的租金 當作押金,退租後,房客如果沒有任何欠款,房東應無條件退還。
5.違約金:如果有其他特別約定,一定要在契約書中載明,例如房 客在租期未結束前,決定提前搬遷,房東通常會要求至少賠償一定的 金額或一個月租金,作為違約金。關於違約金部分,法律並無明文規 定,因此務必在契約書中明確載明,始能降低日後發生糾紛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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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這位大大的分享
記得我租屋時都沒有在看條文的
就隨便看看而已 感謝帖大分享此訊息,目前在找房子..
有些重點沒注意到,還好友看到這帖子~ 很實用的訊息,
讓我會多注意一些! 再外租屋真的要認真看清楚每一條文!
免的日後糾紛不斷!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 有些房東ㄉ心態不是很好但是是少數小心點總沒錯 知道了
謝謝這位大大的分享
下次租屋我會小心的 最近在找房子了,這個文章很實用,謝謝分享! 很實用的文章
這些點真的要看清楚
以免會有糾紛 提醒的很好
但這些大家都不太會注意的,基本上是任房東宰割~~~~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 多虧了大大提供這麼實用的訊息!! 請房東出示所有權人證明:太平洋房屋副總經理李珠華指出,要 禮貌委婉的請房東出示其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單潀漅漡漇,綡綰綷緎以確定其為所有權人 ,如果是二房東,也要請原房東出示允許再轉租的同意書,以避免租 押金被騙走。
還有這一點要注意阿
不過如果 對方擺明要騙 這也很難防耶 恩 感謝大大及各位提供的詳細意見 謝謝 很實用的訊息,等租房子時一定要按表操課才行 當初沒看好
現在為了契約有點頭痛耶<br><br><br><br><br><div></div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