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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與其說愈來愈多人為所欲為
倒不如說法律已經失去公信力了
你守規矩不犯法=沒半點好處
你為非作歹(詐欺 殺人 強姦 酒駕 放火...等),最後不再做=金盆洗手 浪子回頭 然後被誇獎(?)
然後法律還保護為非作歹的人個人資料上新聞還打馬賽克,還叫普通人不能歧視更生人,要給他們機會(?)<讓他們再犯?>,整個把當初被他們害死的人當數字看待...
看多了這類現象誰還想當好人?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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